如此這般的集會遊行法

【專欄/世說心語】主筆/今心

集會遊行上街頭,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權利,台灣至今仍為「許可制」或「報備制」舉棋不定,實令小民寒心至極!

立法院為了集會遊行法修法歧異從去年吵到今年,始終沒有共識進展,檢視草案內容,實質放寬有限,主管機關多項空白授權近乎擴權,所謂「許可制」改為「報備制」,似乎只是讓政府的掌控權「左手換右手」,對照馬總統「街頭還給人民」的宣示,不僅讓人看不到些許的誠意,真不知中華民國憲法明定人民有請願、集會的自由是寫給誰看的。##ReadMore##

集會遊行上街頭,是民主政治的基本權利,長期以來民間一直有倡議修改「集會遊行法」的聲浪,但是只要執政者無心,或者為了避免節外生枝,倡議的訴求始終得不到青睞,顯見民間的力量比起國家機器的威力,猶如小蝦米遇到大鯨魚一般,民間往往需要耗費龐大的人力、物力甚至財力,才有機會與政府相抗衡。

但重點是,營利組織或政黨也許有這番能耐,而身為弱勢族群的非營利組織或普羅大眾,除了靠理念集結起來,以一張陳情書或新聞稿表達意見外,是無法有多大的作為與能耐,執政者至今仍擔心集會遊行法一旦改為報備制,會發生難以控制的事件,試問:如果政府凡事都秉公處理,符合公平正義及人民所託,何須害怕人民會起身造反?

相對地,一國之國會運作可謂民主進步的原動力,面對一黨獨大的立法局面,國民黨若自問站得住腳,何須理會民進黨的無理取鬧,除非完全執政下的國民黨只想著「容易管理」的心態不改,胡以一黨獨大的力量拿翹,可就怪罪不了在野勢力的誓死抗爭,更不要渴望人民不會猶如兇猛的巨浪在街頭揭竿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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