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錄]消費合作力量大 在地菜舖當大王

【2011.10紀錄】

黃淑德(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理事主席)
     

20111006論壇--作經濟--以消費李量帶來改變

主婦聯盟是由基金會和合作社所構成。基金會在一開始是一個由男性教授們所成立的環境倡議團體,其中有許多女性義工,但因為教授和義工們開會時間兜不攏,最後女性義工們便自立門戶,在1987年成立為環境保護基金會,主張勇於開口、敏於行動、樂於承擔及落實生活環保。合作社則是在2001年正式成立,其本質是社團法人,是一種互助型、共同經營的團體,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是以經濟為手段來達到改善彼此的生活。

從基金會到合作社運動,從環境運動到消費運動,從「應然」到「實然」,其實力量從食物開始,消費,是另外一種可能性。嘗試著拿回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的自主權,以合理的價格減少迫害,並將農業變成一種消費者亦可參與的機會。合作社所做的,是將一種公平貿易貫穿到所謂的另類貿易,以及更寬廣的倫理道德貿易。

王福裕(花蓮大王菜鋪子創辦人)


我那可愛的小村:CAS裡找春天

在我心裡永遠有一種圖像,一幅鄉村生活的圖像。自小在鄉下長大,吃玉米、吃西瓜,要錢嗎?當然不用啊!自家產的雞蛋,多的就去跟別人換魚;做木工的用工作來換米,像是我偶爾幫隔壁雜貨店媽媽下田,她就給我快過期的沙士和科學麵,那是一種交換,換言之,這就是最原始的交換經濟:對外交換愈少愈好,村裡交換愈多愈好,我很喜歡這樣的圖像。

在我的系統中有四種人,生產者、加工者,消費者和我,這四種人都互相合作,得到更好的生活。像是我們跟部落合作,讓他們以永續方式產出產品,讓消費者來買;我們造麵包窯,這個窯至少可以養活兩個麵包師傅,我們可以以食物產業為根據,為這個社區產業產生很多就業機會:只要你會做食物,我們都可以把你納入系統,生產者,成為企業的供應者。此外我更希望未來能從CSA,到社群支持型的鄉村CSC,實現一種永續經營的小型合作經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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