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經濟體DGI行善指標調查 台、星、日領先其他12經濟體


Doing Good Index and its associated publications are created by the 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Taiwan is a collaborating organization in the DGI project.
Doing Good Index and its associated publications are created by the 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NCCU), Taiwan, is a collaborating organization in the DGI project.

【文/政大NPO-EMBA平台】
  15個國家/經濟體共同參與調查的「行善指標」(Doing Good Index, DGI)研究計畫於20181月發布綜合調查結果,日本、新加坡、台灣列入相當4分等級「Doing well」領先群集的經濟體,領先其他12個經濟體,然而,本次調查中,未有任何一個經濟體達到滿分。

  「行善指標」研究計畫乃由香港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CAPS)於2015年發起,旨在邀集學術、實務、企業等各界代表,針對亞洲各國慈善行動建立清楚可信的指標,以利相互學習、交流合作並提供政策參考,向全球闡明亞洲各國推動慈善事業的政策環境與最佳作法。

  首次的DGI調查,15個經濟體共收社福團體問卷1,516份,訪問專家80人。DGI依調查結果區分「Not doing enough」、「Doing okay」、「Doing better」、「Doing well」四群集。事實上,在分析報告中,也特別說明,調查原始設定是依獲得分數的高低,由0分至5分,分配至不同的群組,不做排名;只不過在這次調查中,未有一個經濟體達到滿分5分、最高只達4分,顯見即使是本次的高分組亦仍有相當的努力空間。至於如何能達到滿分,則是後續可再探究的。

15個經濟體社經發展狀況分布圖
圖/CAPS



一、調查結果分四群集,由低至高,分別為Not doing enoughDoing okayDoing betterDoing well


1.日本、新加坡、台灣列入「Doing well」群集,領先其他經濟體

   日本、新加坡、台灣在法規、稅制與財政、生態、採購四個指標中,得分均高於亞洲平均水平。其中,良好的稅收與財政政策對於這些經濟體的慈善事業發展,尤有助益,有效地激勵了慈善捐贈和社會投資。
  (1) 日本:SDO與捐款人都面臨複雜的監管環境。SDO的治理是非常企管導向的,大多數董事會均有企業代表。個人和企業可以享有慈善捐贈100%稅收減免。
  (2) 新加坡:慈善捐贈的抵稅額度比例最高,2015年已明訂為300%,長期影響尚不清楚,但政府已經向社會部門表達了明確的支持。同時,SDO的註冊與成立過程簡便,但是招聘專業技術人才仍有困難。
  (3) 台灣:獎勵遺產捐贈。政府採購行之有年,且有具體獎勵措施。SDO的董事會和管理高層無須負擔決策成敗之法律責任。

2.香港、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斯里蘭卡、泰國、越南列入「Doing better

這個群集中的7個經濟體,在理解法律的便利性上(法規指標),表現相對較好,但在稅收和財政指標上,幾乎一律較弱。香港與韓國是此群集中的高收入經濟體,然而由於慈善捐贈的抵稅額低於100%,總成績被拉低;其他經濟體雖然抵稅額為100%,但都受到更多的資源約束。

3.中國、印度、巴基斯坦列入「Doing Okay

   中國、印度、巴基斯坦這3個經濟體,由於慈善捐贈抵稅率較低(個人30-50%、公司12-50%),這些經濟體排名較後,但他們的政策環境正在變化中。印度2010年通過「外國投資(管理)法」,原本國際只能支持政治團體,現則可以支持許多SDO活動;2013年規定營業額高於10億盧比(約當15,400美元)的企業,必須提供稅後2%資金作為企業社會責任。中國近兩年改變了國際NGO、國內慈善相關法律。就印度與中國來看,目標是接受國際金融支持的同時,也促進國際的社會投資,這些改變會造成何種結果,還待觀察。

4.印尼、緬甸列入「Not doing enough

  印尼、緬甸,法規及相關制度仍多有欠缺,零星的個人小額捐贈,通常用以處理基本生存需求或種族衝突問題。

15個經濟體DGI調查結果分布圖
圖/ CAPS


  DGI調查顯示,「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是指個人透過關係進行合作的可能性,這是理解亞洲非常獨特且重要的角度。亞洲重視「關係」,就慈善捐贈而言也不例外。根據訪談及研究,亞洲慈善家傾向於支持與該國政府發展目標一致的項目,提供財源、技術和更多的關係,因而能產生一定程度影響力與文化權威,已達成共同的經濟、環境、社會目標。隨著財富和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亞洲對慈善事業和其他類型的社會投資興趣大增,DGI揭露了鼓舞或阻礙個人、企業參與慈善事業的因素,可以為慈善家或社會創投家闡明社會向前發展的最佳實踐途徑。

二、15經濟體之共同特質與分項差異

  DGI調查面向,分為法規(Regulation)、稅制與財政(Tax and Fiscal Policy)、生態(Ecosystem)、採購(Procurement)等四個指標面向。在亞洲,慈善事業的景觀與動靜,與各地區經濟文化脈絡緊密相連,因此,15個經濟體在這四個指標面向上,各其特點,亦顯示出其共同特質。



  在共同特質部分--

   總觀四項指標面向,大多數經濟體在「生態」部分所得評分最高,顯示人們能夠參與或願意投入社會部門,而且透過法規、稅制、財政的改變,可釋放出潛在的資源力。
    而「稅制和財政」對於慈善事業的推動,具有強大影響。慈善家、企業經常與政府合作,是亞洲社會的特色,因此,稅收優惠與合理的財政不僅直接驅動慈善捐贈,也是有力的宣傳號角。
  所有經濟體的慈善環境,都可以加以改善、提升。調查發現,經濟發展、經濟表現與DGI之間,並無顯著相關性,反而是「社會部門的促進」和「鼓勵慈善捐贈的政策」,對DGI表現的提升極有助益。
  平均來說,15個經濟體更注重「創造一個促進和支持慈善捐贈的法規環境」,而不是「以稅收優惠鼓勵資源向社會部門流動」。藉由不同的槓桿,可以驅動慈善捐贈;若將前述兩者結合起來,各國可以打造一條行善之道。

在分項差異的部分,我們可用四個分類面向來說明:

1. 法規(Regulation)指標面向

  幾乎全部經濟體的社福團體均設有董事會或工作人員責任規範。除緬甸外,所有經濟體均已制訂有關社會部門的法規。13/15經濟體要求已立案的社福團體提供年報,但台灣及印尼並無強制規定。一半以上的受訪對象認為當地法律政策難以理解。馬來西亞、斯里蘭卡、新加坡的社福團體,申請立案的行政負擔最輕、需時最少,要求文件僅1-2筆,而大多數經濟體亦儘量避免立案手續過於繁重。

2. 稅制與財政Tax and Fiscal Policy指標面向

  稅制和財政指標面向的結果最接近DGI調查的總體結果。大多數經濟體提供減稅,13/15經濟體可行個人捐贈,14/15經濟體可行企業捐贈。但亞洲各國減稅的稅率差異很大,新加坡高達250%,緬甸則為0%,其中8個經濟體為100%。除台灣、日本、韓國與菲律賓外,許多經濟體並不鼓勵遺產捐贈。除印尼外,各國皆對社福團體提供免稅優惠。

3. 生態Ecosystem指標面向

  社會領先政府,但人們還需要捐得更多。對社福團體的支持並未轉換成個人捐贈,將近七成的社福團體認為捐款很低。社福團體招募一般人才很困難,招募專門技術人才更難。社福團體成立董事會以成新常態,7/15經濟體、86%受訪者皆有董事會,並且會定期舉行董事會議。

4. 採購Procurement指標面向

  亞洲政府會向社福團體採購服務,DGI調查中,約1/3受訪者曾接受政府委託。與政府簽訂採購契約比例最高的經濟體有四:中國、巴基斯坦、印度與台灣。


完整DGI調查結果,請見:http://caps.org/our-research/doing-good-index-2018/
DGI相關新聞報導,請見:http://caps.org/who-we-are/news-and-media/

關於「行善指標」(Doing Good Index, DGI):

  「行善指標」(Doing Good Index, DGI)研究計畫乃由香港Centre for Asian Philanthropy and SocietyCAPS)於2015年發起,旨在邀集學術、實務、企業等各界代表,針對亞洲各國慈善行動建立清楚可信的指標,以利相互學習、交流合作並提供政策參考,向全球闡明亞洲各國推動慈善事業的政策環境與最佳作法。
  同年,政大企管系教授、時任伊甸社企法人籌備處召集人黃秉德董事,接受CAPS邀請,參與DGI研究計畫。前導期是以伊甸為主角之個案撰寫,此後正式展開指標建立研究及各國調查工作。11月,DGI連結亞洲15個經濟體研究團隊聚集印度,舉行新德里工作坊,確認由法規、稅制、採購、生態四面向建立行善指標。
  2017年,台灣團隊(政治大學、南華大學、伊甸基金會)完成「專家訪談」及「問卷調查」。專家訪談名單包括黃秉德(政大企管系副教授)、陳慧如(南華非營利事業管理系副教授)、徐世榮(政大地政系教授)、陳淑蘭(陽光基金會前執行長、社會事業部門總經理)、李萍(YWCA秘書長)。問卷調查部分,針對符合「社福團體」(Social Delivery Organization, SDO)定義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發出至少360份問卷,回收81份有效問卷。
  20181月,CAPS完成15國數據初步分析,提出階段性DGI報告,並舉行曼谷工作坊,主要研商在地成果發表、合作連結及新一波調查修正等議題。「行善指標」預計每兩年調查、發佈一次,以作為觀察、推動亞洲公益、慈善、社福發展的領導平台。

參與調查的15個經濟體如下表:
區域
經濟體
東北亞*2
Japan日本、South Korea南韓
東亞*3
China中國、Hong Kong香港、Taiwan台灣
東南亞
半島*3
Myanmar緬甸、Thailand泰國、Vietnam越南
海洋*4
Indonesia印尼、Malaysia馬來西亞
Philippines菲律賓、Singapore新加坡
南亞*4
India印度、Pakistan巴基斯坦、Sri Lanka斯里蘭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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