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顧客?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出路

【專欄/唐吉訶德之ㄙ】主筆/黃秉德

近年來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的討論,大致不脫離兩個核心價值的爭議:文化藝術價值與顧客價值(市場價值)。根據這兩種價值為出發點,產生兩個路線。

兩種價值 兩個路線

文化藝術價值路線的主張,是以文化的共同回憶與經驗的保存,以及追求藝術中美與創意的表現為目標;透過文化藝術的推廣與相關產業的發展,帶來更多文化藝術的投資與消費,使得文化藝術的資源更加豐富。多數的文化藝術社群持此種見解。

顧客價值的主張,是在既有需求滿足的基礎上,加上文化藝術的元素,透過設計在商品與服務中,提高顧客可獲得之價值。文化藝術的元素,可能反映在包裝,或是附加在消費的過程中,使得顧客獲得更多或是更高層次的滿足,產生加值作用。非文化藝術社群的產業專家,則多是持此一見解。##ReadMore##

文化藝術價值路線的困境 資源不足、人才斷層

在文化藝術價值的引導下,展演的水準與品質可以妥協的程度非常低。在曲高和寡的情況下,自難與通俗的娛樂部門競爭。透過加強行銷與有效的觀眾發展,仍然難在短期內提高整個社會的欣賞品味。長年以來,文化藝術的票房成長緩慢,票價很難提高。觀眾與票房數並未成為主要資源的供應者。文化藝術團體必須要透過政府的補助與民間的贊助,甚至經常需要靠兼差、或自掏腰包,才能維持財務平衡。

在財源不穩定的情況下,事業規模不容易擴張,工作環境亦不穩定。民間文化藝術組織為了爭取資源,從事非本業的活動或專案的委託,已是司空見慣的情況。文化藝術的專業人員礙於現實生活的壓力,但又為兼顧其志業,身兼數職也已是他們生活中的必然。民間文藝團體與機構常面臨人才不足的瓶頸,表演藝術從業人員也遭遇有志難伸的窘境。因此,專業不易累積,人才難以接續,整體文化藝術部門的品質提升有限,遑論吸引社會大眾的認同與人才長期的投入。

結合顧客價值 方能擴大文化藝術價值

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必須先確定誰是目標顧客,才能制定出適當的顧客(觀眾)發展策略。對於觀眾的分析與維護,是成功的文化藝術組織之重要工作。不過,仍有許多組織並非如此。究其問題根源在於,多數組織表面上是缺乏資源與專業,實際上是對於顧客價值的認知不足所致。從觀眾在專業上落差的情況來看,應是以文化藝術的核心價值來引導觀眾,而不是被觀眾牽著走。換言之,過度產業化的危險就是可能過度遷就顧客,以致於降低文化藝術的品質,斲傷藝術應有的品味,變成反客為主的流俗文化。

對於文化藝術團體而言,除非是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否則他們絕不輕易妥協;只要仍有存活的方法,他們恐怕仍會把票房不佳的原因,歸咎於社會的欣賞水準太差。因此,文化藝術部門產業化面臨的最大挑戰,還是「到底誰是觀眾」的問題──也就是,顧客群是這些文化藝術的工作者?還是社會大眾?

事實上,掌握顧客群並非只有增加直接觀眾而已,尚有間接的潛在觀眾,其中,教育是另一種積極掌握顧客的做法。透過教育的課程,培養認同文化藝術的社群,刺激其潛在需求,繼而將文化藝術欣賞成為生活的一環,而樂意消費。這是一種將消費教育商品的顧客轉換成欣賞展演的觀眾。另一種轉換是,觀眾因欣賞產生學習的需求,而轉換成消費教育商品的顧客。這種資源相生、循環不息的策略,運用教育與文化藝術的雙重資源,擴大文化藝術價值與顧客價值。

文化藝術的創意不只是侷限在作品中,還必須延伸到創造顧客價值的方面。也就是將文化藝術創意價值,經過商業、行銷、宣傳與推廣,拉近與顧客群的距離,使文化藝術價值可以擴大,產生經濟價值。

儘管文化藝術的價值,非人人可體會。然而,文化藝術的元素可附著於商品與服務的產出過程,增加文化藝術的可親性。另一方面,商品與服務因增加文化藝術的元素,使得消費層次獲得提升,顧客價值也因此而提高。此種價值所產生的資源與鑑賞力,可活化文化藝術部門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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