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現傑出的NPO成員喝采

【專欄/世說心語】主筆/今心

甫見《商業周刊》第1049期所提出的2008年<好立委榜>報導,動員13家媒體記者、14位部會官員,共92位在第一線的專家評審,分四階段進行淘汰,並透過四項指標(利益迴避、專業度、問政品質、認真度),計算3,100多筆的數據,總評次數達2,480次,為民眾找出真正的好立委的結果來看,其中不乏是從非營利組織投身到立委的工作者,如出身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的黃淑英立委、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的王塗發立委及家扶基金會的楊麗環立委。##ReadMore##

談及黃淑英立委,為何被選為衛環及社福委員會榜首,乃因其在這注重選票的立法院生態,且被同為婦運界大老都不看好的情況下,居然算是爭議性的法案、且在立法院長達12年未通過的民法第1059條條文,有關子女不再強制從父姓規定三讀通過,讓台灣的子女姓氏往後有權利選擇從父姓或母姓。事實上,在國民年金法草案、民法繼承篇修正案、毒品管制條例修正案或是勞退基金草案等法案之委員會審議及協商會場上,都可看見黃立委努力問政的痕跡。

而王塗發立委之所以能在經濟及能源委員會脫穎而出之原因,在於這次評審過程中,官員評審部分有六位官員均給予五分的滿分評價,對於再生能源條例、能源稅條例草案等多項重大能源與環保政策戮力問政。

非營利組織既然是政府部門、企業部門之外的「第三部門」,按現實發展,此三者關係有愈來愈密不可分的現象,亦即,其一部門的發展情況必然也影響到其他部門的發展。若依S. H. Haeberls提出非營利組織對公共政策的影響範疇來看,第一是非營利組織可參與政策規劃,並引導民眾政策辯論,如此或可增進政策執行時的順暢性。第二是政策型非營利組織(例如智庫),可以作為政府之政策諮詢機構。第三是非營利組織有助於社區意識的建立,以及培養民眾的公民意識、民主理念與價值觀。其中第一項屬於政策規劃之參與,第二項屬於政策諮詢之智庫,第三項則為公民意識之凝聚。

但吾人認為這些仍均屬於以「外來人」的身分來對公共政策產生影響的方式,大體而言,仍有其局限性和無力感。非營利組織若要充分展現彌補「政府失靈」及「市場失靈」之功能以及引領大眾所期望的社會公平正義,不要被少數利益團體所壟斷;服務品質與效率,不要在龐大的官僚體系中呈現劣質與無效率,非營利組織成員若能以「自家人」的身分直接投入立委的工作,以上述三位立委的表現來看,吾認為非營利組織成員應前仆後繼的湧入立法院,從利益糾葛的大染缸中,拾出一些些不為選票、不為陰謀算計的進步法案。

留言